发布单位: 清远市人民政坛
颁发文号: 珠府[2001]65号
为了实用防治遭遇污染,爱慕生态环境,保险老百姓群众身万事亨通康,依据《中华夏族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条件防治法》、《中国产质量量法》和国家经济贸易委的关于规定,现就笔者市范围内不准生产、发售、使用一回性发泡塑料餐具备关事项文告如下:
一、自本公告发表之日起二个月后,在整个县禁止生产、出卖和动用2次性发泡塑料餐具。
2、本通告中1遍性发泡塑料餐具是指以发泡聚苯十三烷、发泡聚二十烷或发泡聚环丙烷为原料生产的饭盒、杯、碟、碗、筷等食用容器和器具。
三、在小编市不得新设生产2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建设项目,原有的生产单位不得一连生产三次性发泡塑料餐具。
肆、原从事生产、销售二遍性发泡塑料餐具经营活动或有所该经营范围的厂商,须到工专营商政管理机关办理公司打消或经营范围改变登记手续。
5、二回性发泡塑料餐具的替代品,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产品质量供给。
陆、对违反约定生产、出售和使用叁遍性发泡塑料餐具者,由市工商户政管理机构、市品质技监单位依法查处。
二○○一年二月224日